Tuesday, March 17, 2009

小泉的遁詞

又一篇舊文。

本文曾刊於2005年6月2日新加坡《聯合早報·言論版》及同年7月3日吉隆玻《南洋商報》,後者出版時文字經編輯刪節。拙文當時被鳳凰衛視的網站轉載,在中國大陸引起不少讀者的回應。

下周開始要講中國散文選這門課,我負責唐宋部分,其中選了歐陽修的〈瀧岡阡表〉,這是一篇我非常喜愛的文字,每次重讀,都受感動如初。想起永叔先生這篇文字,於是找出拙文上載於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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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8年,美國總統雷根在其國情咨文中,忽然引用《老子》“治大國若烹小鮮”一語,當時傳為美談。有人甚至發奇想,以為此後美國治國方針將會轉向中國老子思想方面來。

最近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在眾議院為參拜靖國神社作辯時,引述了孔子一段話;根據外電報導,原話為:“But remember the saying by Confucius: Condemn the offense, but pity the offender。”據云,華文媒體將小泉此語分別譯作:“惡其意不惡其人”、“恨罪不恨人”或“憎其罪不憎其人”。小泉的意圖絕對不是要稱讚孔子的思想。

日前,公孫笑君〈小泉“大話”孔子〉一文(2005年5月29日《聯合早報·天下》)指出,小泉所引孔子之言並非出自《論語》。其實,這亦非怪事,因為先秦古籍引述夫子的言談者甚多,不必限於《論語》。當然,見於他書的引述未必都真的出自孔子之口。

如果外電的英文翻譯可靠,則華文媒體的翻譯,應該只有“惡其意不惡其人”的譯法比較信實,因為其他兩個譯法中,“憎”和“恨”兩個關鍵字在古文中的意涵和用法一般並不如此。

“惡其意不惡其人”一語大概出自《孔叢子》卷上〈刑論〉。原文如下:

《書》曰:“若保赤子。”子張問曰:“聽訟,可以若此乎?”
孔子曰:“可哉!古之聽訟者,惡其意不惡其人,求所以生之,不得其所以生,乃刑之。君必與眾共焉。今之聽訟者,不惡其意而惡其人,求所以殺,是反古之道也。

如果小泉真的引用《孔叢子》,他就可謂引喻失義了。如果我們望文生義,“惡”作厭惡解,則“惡其意不惡其人”似乎可以理解為“Condemn the offense, but pity the offender”。

對於治獄,孔子的弟子曾子說過:“上失其道,民散久矣。如得其情,則哀矜而勿喜!”曾子認為,當官審訊,如果能夠偵破案件的真相,切勿沾沾自喜,對於犯法的人,應該抱著一份哀矜憐憫之情。曾子說的“哀矜”,大概就是外電所謂的“pity”之意。然而,曾子並沒有說過要縱容犯人。

孔子“惡其意不惡其人”一語原來的語脈也是“聽訟”。根據朱熹的解釋,這句話的意思是“非喜怒其人,但疾其意之有險害”。換言之,審訊的人不當以自己個人對疑犯的恩怨和好惡來判斷案情。這就是朱熹所說的不“以喜怒愛惡而為之刑”。有司不但態度公平,而且更應該抱著“哀矜”之情,網開三面,設法替疑犯謀求一條生路。這就是《書經》“若保赤子”的精神。只有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,“不得其所以生,乃刑之”。

必須注意的是,有司雖然盡其哀矜憐憫之心,設法公平理案,但一旦罪名成立,犯人卻必須繩之於法,不可姑息,這也就是孔子所說的“君必與眾共焉,愛民而重棄之也”。朱熹解釋說:“所謂刑人於市,與眾棄之也。”

朱熹的解釋並非曲解,事實上,中國歷史上為民父母官者往往都秉承這一番儒家的仁恕精神,修己治人。北宋歐陽修的父親歐陽觀就是一個有名的例子。歐陽修在他的名作〈瀧岡阡表〉記述了母親轉告他有關自己先父為官的忠誠仁愛。他的母親說:

汝父為吏,嘗夜燭治官書,屢廢而歎。吾問之,則曰:“此死獄也,我求其生不得爾。”
吾曰:“生可求乎?”
曰:“求其生而不得,則死者與我,皆無恨也。矧求而有得邪?以其有得,則知不求而死者有恨也。夫常求其生,猶失之死,而世常求其死也。”

歐陽觀治獄,存心為死囚求生路,這顯然就是孔子聽訟時的寬恕精神。想方設法為死囚求生,縱使不成功,自己與死囚皆無所遺恨。換言之,死囚終不免一死。“求所以生之”只是治獄者有哀矜之心,想確保死者無恨,生者無愧。“求所以生之”並不表示治獄者只知“惡其意”,而漠視犯人的罪行,以致姑息縱容犯人。

小泉究竟是否真的懂得孔子“惡其意不惡其人”一語的真義,我們不得而知。無論如何,他的辯解無疑只是一種遁詞。孔子說:“是故惡乎佞者。”他痛恨巧言狡辯的人。他的弟子子夏也說過:“小人之過也必文。”小泉顯然絞盡腦汁,不惜利用中國聖人,力圖文飾日本軍國主義的過失。至於他是不是“小人”,只有他自己最清楚。

3 comments:

  1. 对于此文章,看了之后心中不免在想懂中文的学生在理解孔子“惡其意不惡其人”一語的真義时难免会有所成见,根据自己的人生经历来判断,谁不知已有所偏离。实在难以想象翻译后的“Condemn the offense, but pity the offender。”究竟能保留多少原意啊?曾经拿了英文版的论语来读一读,才读了没几句,成见作怪,觉得翻译的始终有点词不达意。还是听老师的话读原文的好!:-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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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讀文化史資料時看到這個:
    “翻譯”是兩個不同文化接觸的必然結果。
    然文字不是酒瓶似的軀殼,不可能將一個文字的含義倒酒似地注入另一文字之中。

    翻譯有損益。
    間中的損,應該就是代價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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